當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執(zhí)法主體(政府或其工作部門或法律、法規(guī)授權的組織等)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時,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其上級行政機關提出申請。上級行政機關受理申請后,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審查并作出決定,這種行政活動就是行政復議。
同行政訴訟制度相比,行政復議具有受案范圍廣、審查內容全面、方便快捷、不收取任何費用等優(yōu)點。而且絕大多數(shù)情況下,申請人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滿,仍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當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執(zhí)法主體(政府或其工作部門或法律、法規(guī)授權的組織等)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時,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其上級行政機關提出申請。上級行政機關受理申請后,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審查并作出決定,這種行政活動就是行政復議。
同行政訴訟制度相比,行政復議具有受案范圍廣、審查內容全面、方便快捷、不收取任何費用等優(yōu)點。而且絕大多數(shù)情況下,申請人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滿,仍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